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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一篇论文的环球旅行(第1页)

英国很小,但伦敦很大。

这是世界顶级期刊《自然》主编亨德尔的口头禅。

每当他向远道而来的朋友介绍伦敦这座城市的时候,都会如此介绍。

可见亨德尔对这座城市爱得有多深沉。

即便一大早起来,窗外依然是雾气弥漫,天阴沉沉的,浓重的云层像是随时都能挤出水来。但他的心情依然不错。

对于一个正统的英国绅士来说,他早已经习惯了伦敦阴雨连绵的天气。

而且还有喜事。

如同他意料的那样,《自然》上刊载的那篇证否n-s方程的论文在整个学术界惹出了极大反响。可以想象,接下来几个月《自然》还将迎来一大批高质量的论文,来探讨这个学术问题。

这篇论文还是他通过私人关系争取来的。

本来依史密斯的本意,这篇论文是要首发到《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刊》或者《科学》上的。

并不是说《自然》不好,但史密斯毕竟是美国国家科学院的院士。

说到底,各大世界顶级期刊之间,尤其是综合性期刊之间也是存在竞争的。

谁家刊载的优质论文更多,自然指数便越高。

像史密斯这种必然会让学术界争议的优质论文,更属于抢手货,要知道影响因子跟引用次数是成正比的。作为期刊界的顶级玩家,《自然》很清楚其中的好处。

毕竟每被反驳一次,也会贡献一个影响因子吧。

如果最终被证明这篇论文是错误的,撤稿就完事了,该有的影响因子已经赚到了,不磕碜。

好吧,亨德尔必须得承认,他不喜欢美国人。因为这帮强盗抢走了日不落帝国曾经所有的辉煌与荣耀,但他挺喜欢史密斯。

土生土长的美国人还愿意扎扎实实做基础研究的,真心不多了。当然也可能是家学渊源,史密斯的父亲本就是一位德高望重的数学教授。

好吧,又想远了。

很绅士的跟秘书打了声招呼,然后走进自己的办公室,将帽子跟黑色的雨伞都挂在架子上,亨德尔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打开了电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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