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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朝开国时,太-祖曾立下规矩,宦官不许私置外宅、良田,乃至产业。
但到了太-祖的儿子太宗朝,太宗为了显示对几个宦官近臣的宠爱,直接便拆了自己老子的台,在相关规矩的后面,用蝇头小楷补了一句“有皇帝赏赐、特赦的除外”。
再后来,几朝过去,有太多宦官有了皇帝赏赐的私产,或者是继承到了其他宦官被赏赐后传下来的私产,太-祖规矩的已形同虚设,于是它就很人性化地被演变成了——宦官不许随便归家。
但人的欲-望是无穷的,一旦有了自己的家,谁又会愿意继续在集体宿舍凑合呢?
至少江之为是不愿意的。
而且,这种“不许随便归家”的说辞,本身的界限就很暧昧,什么叫“随便”,什么又叫“不随便”呢?
从江之为的理解里来说,他这种只要一休沐就回家的行为,便不应该叫“随便”,而是合情合理的休息。
但对于举报了江之为的锦衣卫来说,南宫一把手的海子提督,动不动就无缘无故从工作岗位上消失个一两天,这谁受得了?简直不可理喻!
“陛下又不在南宫!”江之为曾为自己据理力争。
当时天和帝还在位。
“陛下随时有可能会去,你不在,就没有办法灵机应对,这就是玩忽职守!”负责审问的锦衣卫指挥佥事如是怼了回去。
总之,这就是个“公说公有理,婆说婆有理”的灰色地带。
双方争执不下,上面又始终没个定论,慢慢的就拖成了如今这个局面:江之为已经懒得再和锦衣卫沟通,他会直接认错,再死不悔改。而锦衣卫也只能关江之为个三两天,再把他原职放回。像极了一对相爱相杀又拿彼此没辙的冤家。
监狱的栏杆外,江之为在听说了池宁被诬陷进来的罪名后,积极为师弟出谋划策:“这潜留私宅根本不是什么大罪,对方想方设法把你诬陷进来,图的……”
“图的肯定不是只关我两三天。”池宁接上了师兄的话。
人是不可能百分百干净的,一旦进了诏狱,总能审出点什么。更何况池宁自己也承认,他就不是一个什么守规矩的好太监。
“对对对,就是这个意思,在这方面你总是比我聪明。”江之为不断点头,他想事情一般就只能想个一两层,但他师弟就不一样了,简直是个老千层饼,“所以,我的建议是,不如你干脆就认了最轻的这个,等混个两三天出去之后,再找人秋后算账。”
若池宁自己填好鞫讯表,锦衣卫那边短时间内就没理由再审问池宁了。
这确实是个好主意,忍一时风平浪静,退一步海阔天空。但……
池宁根本不是那种会让自己受委屈的类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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